「什麼,掙夠200就下播?」
此話一出,直播間內瞬間炸了。
雖然大多數觀眾心中都清楚主播的盡頭是帶貨,可是像林零這種毫不避諱說出來的,還是頭一個見。
不僅如此,他竟然還敢說出「掙夠200就下播」這種話。
真要這樣的話,哪個廠商敢讓他帶貨啊!
林零這種清新脫俗,不坑窮兄弟的做法,直接就跟莫奈公司形成了鮮明的對比。
很快,大量的觀眾就被引流了進來。
原本直播間內還在帶着節奏的水軍,立刻就被這洶湧的人潮給淹沒。
各種各樣的禮物,開始在屏幕上刷屏。
而後台的粉絲人數,也開始瘋狂上漲。
似乎所有人都想看看,林零會不會履行諾言,
見此情景,林零的嘴角微微勾起。
這個噱頭,似乎效果不錯。
如果換作普通的主播,可能已經開心地找不到北,準備繼續直播享受這潑天的富貴了。
但林零很清楚,越是這個時候,越不能繼續播。
原因很簡單,欲擒故縱。
繼續播下去,固然是能夠迅速收割一波粉絲,形成一個基本盤。
對於那些小主播來說,這種做法並沒有錯。
可在林零的預想中,這還遠遠不夠。
如果現在就將觀眾的熱情耗盡,讓他們看出自己的底細的話,那在這個快節奏的時代,自己很快就會被拋棄。
與其底牌盡出,不如吊著他們的胃口。
除此之外,還有很重要的一點。
自己才剛剛跟劉齊簽完合同,連帶什麼貨都還沒確定呢。
現在繼續開播,壓根一點收益都沒有!
在看到後台收益快到200時,林零沒有絲毫猶豫,果斷關閉了直播。
正在直播前翹首以待的觀眾,還沒來得及反應過來,就發現屏幕陷入了漆黑。
取之而代的,是「主播已下播」的通知。
「還真下播了?」
「不會吧,我還以為他開玩笑的呢!」
「主播別走啊,再銳評一下莫奈公司啊!」
直播間內的觀眾,不僅沒有因為直播的結束而離開,不斷冒出的彈幕反而是越來越多。
而此刻的林零,自然是不知道這事。
在下播的同時,他就已經關閉了直播軟件。
「氣氛製造者搭配口才精通,似乎不像想像中的那麼廢啊…」
林零摸了摸下巴,眼中若有所思。
雖然看起來這兩個能力互相覆蓋,但實際運用下來,他感覺倒更像是1+1大於2的效果。
即便自己的魅力值並不算高,但在口才精通的增幅下,氣氛製造者還是能起到不小的作用。
在直播間內的那些觀眾,儘管有不少確實是被噱頭吸引而來,但真正讓他們留下的,還是氣氛製造者所製造的氛圍感。
人,很容易隨大流。
而氣氛製造者,所能提供的,正是讓人們依附的氛圍感。
就算做不到像言出法隨那般逆天,但氣氛製造者卻是可以在潛移默化中,讓人們在潛意識中相信自己。
若是能夠恰當使用的話,所能起到的效果應該比想像中要強的多。
「好了,那接下來,就是想想下次開播的劇本了…」
就在林零策劃的同時,莫奈公司內部卻正在緊張地進行着會議。
「這個人,是我們之前的員工嗎?」
會議室內,新上任的總經理秦默看着投影上所截圖的直播間,臉上滿是冷色。
本來今天因為股價的跳水,公司就已經上了一波熱搜。
好在公司早就有所預案,在公關部門的水軍攻勢下,很快就穩定住了人心。
然而,卻因為這個主播所謂的銳評,將好不容易快要平息下來的輿論再次推上了高峰。
不僅如此,甚至引起的影響比之前還要巨大!
「這…應該是的…」
人事總監不敢抬頭,只得小聲回答道。
「這不是林零嗎?如果我沒記錯的話,這好像是銷售部的王牌吧?」
不知誰的聲音突然在角落裡響起。
不說還好,這一說,眾人頓時回憶了起來。
「沒錯,這就是林零啊!以前我們部門還跟他合作過呢,業務能力很不錯的!」
「我記得,公司有好多合作都是他拉來的呢!」
「人事部是腦子進水了?連林零這種人才都裁?」
一時間,會議室內,充滿了驚訝與懵逼的聲音。
聽着耳邊的喧鬧聲,秦默的臉色越來越黑,重重地拍了拍桌子。
「閉嘴!」
隨即,他扭頭看向了人事總監。
「公司確實有裁人指標,但你們裁員居然連骨幹都裁?」
「這是我們的工作失誤,出錯的那個員工,我們已經對她做出了懲罰…」
人事總監擦了擦額頭上的汗水。
一邊是董事會的股東,一邊是總經理,兩邊他實在是誰都得罪不起。
「至於林零,我們也一直在聯繫,可是他把所有的同事全拉黑了,陌生號碼也拒接,暫時聯繫不上…」
「哼!」
聽到這話,秦默只是冷哼一聲。
這幾天,大量合作方的拒絕續約,已經對公司運營造成了重大的影響。
股價的跳水,就是最直觀的體現。
他萬萬沒想到,莫奈這麼一個世界級的大公司,竟然會被一個小小的銷售逼到這般境地。
最重要的是,林零在直播間內爆出的違規裁員,更是引起了公憤。
現在,要求徹查莫奈公司的輿論一天比一天要響。
就在剛剛,他都收到了來自龍國官方部門的電話,說是已經準備展開調查。
再這樣下去,誰知道林零還會爆出什麼猛料。
希望,不能全部寄托在人事部和林零達成和解上。
法律手段,也要同時使用。
雖然律師函沒什麼法律效力,但對於大多數人卻是能起到威懾的效果。
「如果我們起訴林零侵犯名譽的話,勝訴概率有多大?」
秦默沉思了一下,抬頭問道。
「這個…我們儘力而為…」
此話一出,法務部的負責人只能尷尬地推了推眼鏡。
造成公司名譽受損的情況,是散布虛假事實貶損法人商業信譽和產品信譽為前提。
他和同事也看了林零的直播。
儘管林零所說的話有些看似很誇張,但確實是事實。
也就是說,人家只是實話實說。
在法律界摸爬滾打了幾十年,像林零這樣滴水不漏的做法,他們都還是第一次見。